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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王郁菁 - 校園訊息公告 | 2019-08-01 | 點閱數: 1203

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8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108.8.1)
【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】
壹、依據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二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8/7/25 教育局公告編號 143368 。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類別 代理
職缺 正取
名額 備取
名額 聘期 備註
一般代理教師 合理教師
員額編制
外代理缺 1 2 108/08/30-109/07/01
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 1.擔任低年級導師
2.辦理閱讀教育相關業務
3.積極配合指派相關團隊訓練或活動
特教代理教師 代理缺 1 2 108/08/30-109/07/01
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 1.須具備特殊教育學校國民小學身心障礙組教師資格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,不予錄取,且經
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参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時間:
第 1 次招考
公告時間 108 年 8 月 2 日(星期五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8 月 8 日(星期四) 16 時 00 分
(逾時恕不受理)
第 2 次招考
公告時間 108 年 8 月 12 日(星期一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8 月 13 日(星期二) 16 時 00 分
(逾時恕不受理)
第 3 次招考
公告時間 108 年 8 月 15 日(星期四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8 月 16 日(星期五) 16 時 00 分
(逾時恕不受理)
二、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tcps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
      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
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default.aspx)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肆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    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,惟是
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tcps.tn.edu.tw/)公告。
第 1 次招考
報名時間 108 年 8 月 2 日(星期五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8 月 8 日(星期四) 16 時 00 分
(逾時恕不受理)
第 2 次招考
報名時間 108 年 8 月 12 日(星期一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8 月 13 日(星期二) 16 時 00 分
(逾時恕不受理)
第 3 次招考
報名時間 108 年 8 月 15 日(星期四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8 月 16 日(星期五) 16 時 00 分
(逾時恕不受理)
二、地點:本校教務處(地址:臺南市安南區城北路 195 號,電話: 06-2577645 轉 810 )
三、應繳交證件:
        (一)資料登錄:有意者請於 108 年 8 月 8 日(星期四)16 時前,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http://104.tn.edu.tw/)完成資料登錄。
        (二)繳交資料:
   1.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及「准考證」(報名現場填發)各一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 2 張,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准考證。
         3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        4.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
          歷證明文件。
         5.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         6.報考臺南市 108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
            7.個人履歷表一式 3 份(含個人簡介、學經歷證件、教師證書、專長相關證明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服務證明、臺南市 108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…等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關資料影本, A4 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10 頁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)
        (三)繳交期限:報名期限內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。
    四、方式:採現場親自報名及委託報名;不接受郵寄報名。
伍、報名資格
    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       (二)「教師法」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       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       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    二、資格條件:
第 1 次報名資格 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同時列為臺南市 108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
第 2 次報名資格 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第 3 次報名資格 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    一、日期:
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 108 年 08 月 09 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起(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 108 年 08 月 14 日 (星期三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 108 年 08 月 19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     二、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    一、試教(50%):
      (一)範圍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一般代理教師:二年級數學(不限版本及單元、自備教材及教具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特教代理教師:三年級數學(不限版本及單元、自備教材及教具)
      (二)時間:每人 10 分鐘。(9 分鐘第一次響鈴,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,即結束)
      (三)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    二、口試(50%):
      (一)範圍: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(含自我介紹、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國小教育教學為範圍)。
      (二)時間:每人 8 分鐘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    三、於試教最後一位應試完後隨即舉行口試。
    四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    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第 1 次
甄選結果公告 108 年 08 月 09 日(星期五)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第 2 次
甄選結果公告 108 年 08 月 14 日(星期三)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第 3 次
甄選結果公告 108 年 08 月 19 日(星期一)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  
    二、成績複查:
    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 1 次招考成績複查 108 年 08 月 12 日(星期一)上午 10 時 00 分前
第 2 次招考成績複查 108 年 08 月 15 日(星期四)上午 10 時 00 分前
第 3 次招考成績複查 108 年 08 月 20 日(星期二)上午 10 時 00 分前
    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攜帶准考證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;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   三、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第 1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12 日上午 10 時、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15 日上午 10 時、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20 日上午 10 時前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,否則視同放棄。
玖、其他
   一、如遇臺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或天然災害、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
   悉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tcp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   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
   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 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 ),不合格者取消錄資
    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
    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 條、第 8 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
    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    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 06-2577645 轉 810(教務處)  信箱:trista663@gmail.com
    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 06-2577645 轉 810 (教務處)
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 06-2577645 轉 810 (教務處)
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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ˇ ㄒㄧㄣ    ㄌㄧ ˋ ㄒㄩㄝ ˋ
瀝,滴下。形容用盡心思腦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