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7 日臺教資(六)字第 1122700887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協助學校推動身心障礙學生之防災教育工作,從減災、整備及應變事項,以不同障別說明,健全防災整備資源並熟悉防災避難演練。